你好?我妈在酒店上班,下班正回家时从酒店里楼梯摔倒造成左手腕粉碎性骨折,这算不算工伤啊。我妈五十三是否能鉴定工伤,劳动仲裁说以过了年龄,现在酒店不承担完全责任说我们也有责任只出少部分治疗医疗费,现在可以起诉让法庭执行费用吗我妈现在还在治疗中酒店不理睬怎么办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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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属于工伤,需要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评定),最后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和标准,由酒店(如果没有没给你妈上工伤保险)或者社保机构(如果上了工伤保险,大部分由社保机构支出,小部分由单位支出)赔偿。最好找律师代理比较好。
追问:劳动仲裁说我妈53以过了年龄不给鉴定怎么办,现在快一个月酒店不给出钱我妈还在医院现在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让酒店支付药费,等以后在做伤残鉴定不知道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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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你母亲还没有到退休年龄,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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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烦的,如果酒店认可有劳动关系还可以直接仲裁。如果不认可需要先裁劳动关系。至于五十三岁不超龄。请与酒店直接谈判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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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