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代表公司租赁的办公室,合同日期始2014年12月15日止2015年12月14日,合同签订了一年,租金支付半年,在租赁期间由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公司要求半年到期应停止办公费用,我们需要退租此办公室,公司提出我们在半年到期合同日期提前一个月搬离,并多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给房东,现房东要求我们公司还必须多付一个月租金,并且说不同意支付就上法庭解决,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公司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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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是否有违约金约定?建议到本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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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当时的合同怎么约定
追问:合同是签订了一年,支付方式为半年付,合同条款是租赁时间未到退租的需要支付房东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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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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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