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专家好!请问:如行政机关在2月份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罚款决定,3月份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作出“分期缴纳罚款”的决定,要求其5月前缴纳一部分罚款,剩余部分在7月底前缴纳。但在5月份之前行政机关《分期缴款决定书》并未送达行政相对人,现在是6月份(仍未送达)。请问原行政机关现在能否撤销或变更原分期缴款决定,并重新作出要求其7月底之前缴纳全部罚款的分期决定并送达?谢谢!

行政纠纷
2015-04-30 10:07: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
1370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有哪些
抢劫罪应从哪些方面进行辩护
抢劫罪辩护
抢劫罪应从哪些方面进行辩护
盗窃罪要如何转化为抢劫罪
抢劫罪转化犯
盗窃罪要如何转化为抢劫罪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1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4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4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3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08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