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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月18号在县医院做B超,显示怀孕正常,26号做人流手术时没有做任何检查,术后大出血,压迫止血后,怀疑是切口妊娠,建议一周后复查,因为刚好过清明节,就六号复查,一直未干净县医院准备再次清宫,又大出血,后转上级医院确诊是切口妊娠,住院治疗花费一万元。请问县级医院要负什么责任呢?

医疗纠纷
2015-05-04 21:46: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赔偿2013新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 详细>>
  • 你好,切口妊娠是很特殊的病理现象,能抱住你子宫已经很不错了。
  • 封存病例,申请事故技术鉴定,据此索赔。
    追问:谢谢,但我现在已经康复出院,还能申请鉴定吗?
  • 你好,如怀疑医院存在失误有责任,可申请医疗事故认定。
    追问:现在我已经康复,还能做医疗事故认定吗?
  • 县E院当初就是否切口妊娠应当确诊,尔后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施人流术,但其没有故具有过错,应当对你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较复杂建议来律师所当面详细咨询,祝您早日康复!
  • 您好,根据您的回复,目前无法评判,建议您备齐资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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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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