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车货需卸,在社会联系到a谈好价钱,卸完后一次性付清。a又联系d一起卸。在卸车当中,d手臂受伤,后医疗费用及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后续治疗费,鉴定费,共34935元。请问该费用我应该承担多少?依据是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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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过错的,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追问:有法律依据吗?
解答: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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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A联系D是经过您同意了的,需要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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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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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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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a约定一次性付款,a又自己找d。你不支付d报酬而由a支付。应该由a对d承担。你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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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