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已经为临时工缴了养老保险,社保部门不认可,,怎么办??.......律师,您好!我爱人84年在某县以临时工身份参加了工作,93年转为合同制。但单位89年就与其和一部分同事(临时工)缴纳了社保金,现在她50周岁,到市社保部门办理退修手续,市社保部门微机显示我爱人确是从89年参保的,但其服务人员以:90年才实行临时工缴费,单位不可能给临时工缴费为由.....让我爱人补缴89年....93年临时工期间的社保金2万多元,我爱人当场拒决,服务人员又让我爱人拿出单位当时的缴费证明,可惜年代久远,场所几经搬迁,经办人早已经过世。通过关系查找在县劳动部门的微机中得确发现了该单位缴款名单中的有我爱人的名字,缴费期间是从89年....93年。目前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