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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大学2006届硕士研究生,考研前,我在内蒙读书,并通过网络认识了湖南的男友,后来他到内蒙看我,我2001年到成都准备考研,并于2001年的“十一”第一次去了湖南他的家,他父母都很喜欢我,就这样我们平时通过网络或电话联系,2003年我考上研究生,他父母给我拿了一万块钱,平时还会寄些生活费给我,但随着对他的了解,我觉得我和他有很多不合适的地方,他是高中学历,不可能到外面工作,只能留在家里的一个中学工作,他父母希望我到他家这里来工作,但我不甘心到湖南的一个很小的城市,为了和他父母解释清楚,我来到了他的家,我希望留在成都,并把几年来他们资助我的钱还给他们,但他父母坚决不同意,我现在已经完全被囚禁在湖南的某市,他们不准我出门,不准我离开他的家,他们怕我逃跑,他们说我想分手可以,但必须马上将十万块钱打到他父母帐户,作为赔偿!!! 我该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05-12-01 06:05:01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通过谈话,他们又说这几年在我身上花的钱有三万多,想让我赔偿四万,先付一万,然后我就可以走,剩下三万打借条,分期偿还。这样做妥吗?我该给他们打借条吗?是不是从道义上讲我该偿还这个钱?
  • 这里面有太多感情方面的问题,起诉他们是我无情无义,毕竟他们曾经对我那么好,但他们现在要我一次性拿出十万,我刚毕业怎么可能有这笔钱?
  • 而且当初是他们给我的学费,我没有打过借条的,这次分手我是准备把钱还给他们,但他们却一次性要我十万,否则不准离开他家的门
  • 真的假的,晕
  • 感情问题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
  • 上海梁志强律师,不是我说你,你配做个律师吗?律师的义务你都懂吗?中国的教育不仅教会了我文化知识,更让我懂得什么叫做道德,正是出于道义方面,我考虑的问题比较多,里面的利害关系我都懂。你如此出言不逊,不觉得有辱“律师“的名份吗?这里是个咨询的平台,如果你不想解答,没人会求你来回答,有这么多律师为大家出谋划策,不缺你一个!请为自己积点口德吧!
  • 他们的要求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如果他们现在将你囚禁,不准你出门或是不准离开他家,已经构成非法拘禁,你可以报警。
  • 你没有赔偿的义务,如果他们继续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你可以要向公安机关寻求救助,这属于非法拘禁。
  • 你怎么会这样,报警然后走人不就完了吗?可能是你自己也很犹豫吧!各位律师已经给你出足了主意,剩下的就是感情问题而且是法律爱莫能助的了。
  • 你不需要赔偿十万。
  • 如果你想还,没人可以拦你,但是从法律上你是没有这个义务的,不是我说你,真不知道你读的是什么样的研究生,可见,我国的教育的失败呀!
  • 如情况属实,阁下可以报警,先脱身要紧。俟后,可考虑民事途径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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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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