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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购买时已付2万定金和2成房子费用,原先签了一个协议是这个月底签合同,现在我们想到11月签合同,但是开发商那边不同意,要求我们每天赔付房子全额费用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可我们首付付了4成,赔付全额的万分之一这合理吗?原先的协议里写了要是退房,要付全额的20%,这合理吗?请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房产纠纷
2015-04-26 19:09: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有约定,那么应该按约履行。具体还有无空间,请当面咨询。
    追问:我男朋友去买房子的时候写的购房人是我的名字,是销售让他写的,但我本人并没有去,也没有授权我男朋友买房,这合同还有效吗?
    解答:如果没有你追认的证据,对你不产生约束力。
  •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延迟签约违约金,则开发商无权要求支付。
    追问:我男朋友去买房子的时候写的购房人是我的名字,是销售让他写的,但我本人并没有去,也没有授权我男朋友买房,这合同还有效吗?
  • 你好,看合同约定,你们也要遵守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追问:我男朋友去买房子的时候写的购房人是我的名字,是销售让他写的,但我本人并没有去,也没有授权我男朋友买房,这合同还有效吗?
  •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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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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