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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出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法院判他出医疗费等费用,但法院调查他没钱,他自己原分期付款。但我受伤期间的费用是单位垫付的,现在医疗费没拿回来,单位要从我工资里扣,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单位说医疗费是借给我的,我怎么回答。请指教谢谢

交通事故
2015-05-31 07:57:0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这个属于工伤,你可以要求1个月内公司帮你进行工伤认定的,公司不认定的话,自己可以1年内向劳动部门认定。
  • 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可申请工伤,具体可详询
  • 上班途中按照最新的劳动法是可以算工伤的。可以咨询劳动保障部门。
  • 有判决的,按判决。。。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从社保、单位获得赔偿。
  • 你申请工伤了,上班的途中符合工伤的规定。建议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处理。工伤可以报销医疗费的。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申报工伤可以解决。
  • 你好及时申请 工伤认定就行了。
  • 你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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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