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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4年初在北京购得一两居室,05年交房并与我现在的丈夫结婚。婚前我已签订房产合同并备案,但产权证至今还未办下来。现在我想把丈夫的名字加在合同中。因为是一次性付款,又未取得房产证,本来觉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结果开发商和房管局都不给办。我试图找相关法律,也没有得到答案。 请问:在合同中添加丈夫的名字,是法律允许的么?应该怎么办?如果备案的合同不能修改,那产权证下来后能添加丈夫的名字么? 我很困惑,幸好在这里找到了集体,烦请业内人士给以解答,万分感谢!

房产纠纷
2005-12-01 04: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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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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