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干活的一个临时的小工干了2天半,在干活的时候,地面软,他自己没看,木长板凳下是沙地,踩陷下去了,有1米高,结果把腰摔骨折了,我当时就开车送他去医院给拿了4000块钱,现在事情过去一年了,他家属打电话来说要误工费,还有陪床费。还要问我要2万元,我觉得给个三两千可以接受,这个他家属说2万我接受不了 我说那你找法院吧,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我是个小包公头给一家干装修,但是跟那家没有签合同,我雇的这个人也没有签合同,受伤的这个也是在那家干活时受伤的,请问那家是不是也有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