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买的新房子款已经交了一半,再过一个月就把全款付完了。前几天销售通知我说我家旁边的共建商铺的顶层比计划高出了一米多。买房时候,我已经和销售反复确认过这个事情,共建的顶层只是和我家地板一边高,不会对我家有任何遮挡,现在过一个月了,通知我这个噩耗,我换房子也没有什么选择,好的楼层都被别人买了。现在房地产商给我三个方案:一,退款给我,但是没有任何的赔偿金。二,给我平调,而且仅限于我买的那个单元楼。但是得加钱。理由是不同位置价格不一样。三。让我接受买的房子。我想咨询下,像这种他们违约在先的情况,我要是应要求退房子的话,可以要求赔偿金吗?或者调到我满意的房子,但是我不会加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