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的亲人,在看守所里已经42天了,也没签批捕,那为啥不放人,我家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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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委托律师进去了解一些情况,了解涉嫌罪名,以做进一步应对。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委托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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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委托律师,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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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批准逮捕就必须办理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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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实践中,只能说是比较正常。是否知道涉嫌罪名?结合自身经济条件,看看是否需要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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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