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合伙,各自出资19000,共计38000开了个工作室,投资双方无任何协议,和员工也无合同,因经营不善导致工作室倒闭,而此时A表示投资算自己全亏,所有东西都不要了,而公司资产有6台电脑,员工工资一共10000块,A让B将资产变卖之后给员工发放工资,但B不同意,B认为员工是A招的,所以工资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并将工作室固定资产6台电脑拖走,对员工工资拒不认账,随后A找B协商,B均不同意变卖公司剩余资产支付员工工资。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A如果走法律程序会如何?需要如何走法律程序?是变卖公司资产优先发放员工工资还是B做法是对的,员工工资归A发放?
地点:东莞长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