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八月份在当地起诉离婚,最后判决不离婚,我想再次起诉,还有半个月孩子两周岁,请问我再次起诉后,孩子会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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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们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二、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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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随父亲或母亲是根据双方的情况,意愿和有利于子女的健康发展,由法院裁量判决。所以孩子是否判给谁?必须根据双方情况判定。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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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面谈详情,以便我们了解案情,可以更好的为你解答。焕廷律师服务团队 宋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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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