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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描述: 2014年9月,我方驾驶小轿车在某十字路口处右转弯,转弯时信号灯正由绿变橙色,对方驾驶一辆旧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从我右后方直行超赶绿灯,追我方车尾正后方。 我方轿车正后方后铭牌处受损,对方摩托车倒地,由于未带头盔,摩托车主头部受伤出血,我方及时联系120,对方被送至医院治疗。次日,我方和对方亲属赴交警大队,警方和对方亲属均观看了事故行车记录录像,警方初步跟我交涉,表示明显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最多为次要责任。对方亲戚看完像后,主动跟我方联系,说自知自己责任大,希望我方考虑对方家庭困难等因素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责任,我方不同意,望按照法律和规章办事。 再日,警方电话联系我方进行劝解,说对方是弱势群体,我方开车并且有工作,应息事宁人,让我方承担50%责任,否则也不放车。由于我方保险为全险(对方摩托车仅交强险),当时对方亲属非常诚恳和所述家庭困难,我方承担了50%责任(双方保险互陪),在交警支队交押金1万元。期间我方修车,对方亲属说无法替我方垫付,我方修车花费1300元,对方保险公司将修车费用转入对方账户。 总结一:我方在非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本着同情和息事态度,承担了50%责任,并垫付1万元和我车修车款1300元。 /!----------------------------!/ 对方25天后出院(费用约1万2千元),出院后,我方多次联系对方,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态度蛮横两句话挂电话,后期交警介入,开出民事调节通知申请,调解日,对方不出庭,不调解,不见面。后对方要求申请伤残鉴定,保险要求伤残鉴定为事故6个月后,2015年3月底,对方找交警开伤残鉴定申请表,对方开展鉴定,未通过。 近日,交警通知双方进行调节。终于再次见到对方,对方各方面恢复很好,但见面要求我方必须给出额外补偿,否则不予配合保险理赔我方所押费用,而且态度蛮横。 总结二:对方家事前事后态度和诚信严重不一致,在伤残鉴定无果情况下,转向我方,想通过额外要钱的方式争取更多收益。 /!----------------------------!/ 现在我方已有证据为: 保险公司保险单(含强制险单);对方强制险单复印件;交警支队1万元押金条收据;修车1300元收据;交警同等认定责任书;行车记录仪录像; 对方住院发生费用单(赴医院自行打印)。 疑问: 1.我方申请法院开展民事诉讼,诉讼对方欠我钱,应列那几方为被告? 2.如果被告对方仍然不配合会怎样? 3.诉讼周期多长,顺利胜诉可靠性大吗? 4.如果申请律师帮助,费用标准多少?

交通事故
2015-04-20 16:42: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