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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跟别人跑了,我找到后要带她回家可是那个男的带的2个人就开始打我,把我摁到地上开始打我,打我的时候不知道咋的就拿的个小刀就捅了两刀。现在算我算故意伤害么?

刑事案件
2015-04-21 05:03:0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的
    相关事宜的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详细咨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构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的,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积极协商赔偿。
  • 你好,涉嫌故意伤害的
  • 您好,是否构成故意伤害,需要对您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看伤情,对方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要根据伤情鉴定来确定,如果对方伤情构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你所述的情况,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还要根据案件其他具体情况来定。
    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来电咨询。 
  • 有可能,还要看具体情况。
  • 看伤情和具体情节,属于正当防卫。无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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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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