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我是收银员。辞工了,第二天不上班,而老板没结工资,說我们帐目没对清楚。之前上班一年多了没有差错。临走的那晚我把工资自己拿了过来。沒有多拿一分。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讲对吗?老板说报警我们会怎样呢?

婚姻家庭
2015-04-20 02: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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