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老公欠钱跑了,债主追上门来要打官司要钱,因家里的钱都被老公赌光了,只有99年买的一套房子,女儿在读大学没毕业,问问是不是一定要用房子去抵债,房子是我原来单位购的福利房,而且卖掉房子也抵不了一半的债,再则不想让无辜的女儿回来没个家。老公借的是高利贷,但都写好了借条,借时我完全不知情,但人家拿借条找上门来了,老公又找不到,他们说要我卖了房子去还,说我不卖,打了官司,一样会执行,但我想保住房子,债以后慢慢还,行吗?
望百忙中给予你专业的帮助。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