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问题,我在2014年四月初从上海虹桥药业进了3盒进口麻药,对方赠送配套针头三盒,麻药已在去年10月份用完,今年区里的食品与药品管理监督局来查,我说今年没用过,去年用完了,然后他们把发票拿走,麻药三证都有的,就是赠送的针头上海虹桥药业方面无法提供证件,最后监督局处罚,但是他们处罚是按照2014年6月1日新的器械违法条列2-5万,而旧的器械违法条例5-10倍违法所得罚款,针头市场价60一盒,3盒180,10倍也就1800元,他们局里说按照新的处罚条例要处罚我2万元,我想问一下,我这麻药发票是4月10号开的,针头使用时间正好是新老法规的交替时期,那我处罚的依据到底是按照新的法规还是老的法规处罚呢

婚姻家庭
2015-04-21 09: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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