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2014年9月份,和朋友一起开了店,前期合伙人在外地,店面是我看的,在打下店面之前我以图文的方式告知了合伙人,她也同意了,双方承诺都出50000元整 共计10万元整,我出了56000元整,合伙人只出了46000元整,在开店一个多月没有盈利,合伙人要撤资,我没有同意,现在她跑去外地逃避责任,他们家人跑来问我要钱,还要我全额退款,这个事情我要怎么处理 。
在过去十几天来,合伙人没有来过店面,只有他家人到店面找我,请问如果不是当事人找我谈撤资,我可以要求他拿律师的委托函在来找我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