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以下内容: 我们家是丽水的,就是村上修机耕路,然后要征用我们家的山,但是村民主任没有提前通知到我父母,也没有书面协议说明具体的赔偿事宜,只是把我父母叫到山上,我父母只是答应了头上的一部分可以给他们做路,但是结果他们把我们家半块山挖掉了(1.5亩),我爸妈不肯,然后他们说可以赔我们5000块钱,但是我们查了一下赔偿标准是16666一亩。现在他们说不过我们家的山了,从另外一边挖过去,赔偿的事宜他们也不管了,现在他们就抓住我妈答应过的这一点,不予解决,我想问下他们这个是否已经构成侵犯私人财产罪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