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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请问您;我朋友今年1月24日,借我的车开去送朋友,回来的路上和下班的电瓶车相撞,因为咱车没有保险朋友,就把车开走,想和他私了,但是受伤方看见地上有面车牌,就没同意直接报案,让他去医院他也不去,我朋友说不让我管了,他就找人处理了,把车给我送回来了!还挂个他朋友的牌子,说是找的人说好了先挂着急用,他们就处理好了,但我不会开车,车是我妈放我这里的,车主是我哥前妻的名字的,后来在2月13日晚,肇事科找到我说是我车出事故,要开走处理,当然我就承担起车主的义务了,总不能让他们去找车主承担吧,跟着他们去处理这个事,说是让我找受伤人协商,哪我找受伤的协商,他受伤没去医院,只是在诊所打针说是花了2千多,要一万,要不就追究说是逃逸,一直僵持着,但是现在朋友拿出一万給受伤的协商好了,肇事科那边又说上报了,追逃逸,上面要拘人,但案子还是在出现场的这个警官手里处理事故,这个警官让我处理,请问律师;他说是上报了要追逃逸,案子还在他手里处理合理吗?但是肇事科扣我车俩月了,没有給我出什么责任书,老说是让我协商受伤人,协商好了又弄这么一出,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去处理这个事情呢,我还不想让朋友去拘留,弄的就跟我去追肇事科这么做似的,请问律师他们肇事科这个处理有没有什么责任呢?我现在很无助 ...急……

交通事故
2015-04-15 21:17: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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