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分家析产,诉讼请求,1.将原被告共有拆迁所得款人民币100万元中的一半人民币50万元依法判归原告所有。2,将双方共有财产拆迁所得的两套回迁安置房中的一套(一套评估是80万元,两套是160万)判归原告所有。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案子法院应该怎样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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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样写诉讼费按照340万收取。
你应该改成将50万元拆迁款返还被告,依法分割两套共有房屋。然后和法官协商整体诉讼费的计算标的。
如有问题,欢迎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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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总标的额260万元计算,全额收取为27600元,有的法院减半收取金额为1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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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当按照诉讼请求收费。
解答:不过各个法院也有差别,年前在石景山一个分家析产就是按照全部财产来收取的诉讼费。所以建议明确诉讼请求,直接写50万元及一套房产,会更好些
解答:不过各个法院也有差别,年前在石景山一个分家析产就是按照全部财产来收取的诉讼费。所以建议明确诉讼请求,直接写50万元及一套房产,会更好些
解答:不过各个法院也有差别,年前在石景山一个分家析产就是按照全部财产来收取的诉讼费。所以建议明确诉讼请求,直接写50万元及一套房产,会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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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全部价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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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诉讼财产需要交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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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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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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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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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楼房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体现出你父母买的,同时有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你父母的财产。 2、家具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农村的房子如果在结婚登记前盖的,属于你哥婚前个人财产。 4、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分配。 5、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6、孩子归谁可协商,如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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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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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公房,补给承租人及其共居人。如何分割,就需要协商了。
2、如果是大产权私房,拆迁的权益归所有权人。
3、如果是农村集体产权的宅基地,比较复杂,牵涉到你是否原来就是本村户口,补偿原则等等,不能一概而论。而且,集体产权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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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想查清共同财产情况,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进行查询,尽量提供给法院存款银行名称、股票开户账号等信息以方便法院查询。婚后取得的存款、股票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第二、离婚分割财产时,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法院只对有证据证明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没有证据证明的,法院无法查明,不予分割。当事人可在有充足的证据后,另行到法院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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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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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自己有房产一处,她没有婚前财产,婚后我们为了买新房,用我婚前的房子向我的父母抵押,借了25万元来交新房的首付(我俩在借据上都签字了),到目前贷款仍未还完。 1。我想知道,如果我们离婚,她是否有权分割这25万? 25万是借款,是共同债务 2。我现在想还父母这笔钱,就必须要卖掉房子才有钱还,而她作为共有人,不同意卖房,那么我该怎么做?如果要起诉,应该谁起诉谁来要出这笔钱?她不同意卖房,你不可以卖房.可以由你父母起诉你们还款. 3。由于双方都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离婚时可否将共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用来做孩子的抚养费(即使其中一方不同意)? 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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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340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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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诉讼请求确定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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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标的额260万元计算,全额收取为27600元,有的法院减半收取金额为1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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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340万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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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房子在哪个区,北京市不同区的法院不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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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争议标的额收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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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