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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向我借钱50万元整,借款期3个月,并以名下一套全新住宅做抵押,但是当时只提供方便复印件及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均有对方手指印。但是后来3个月到期后联系不上此人。后来去房管局查询抵押房租早已被出售,据了解此人由于赌博欠下很多债务。现已被警方掌控,但由于债主有好几个,想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向法院提请申诉讨回欠款有没有可能?应该怎么做?

债权债务
2015-04-13 21:44: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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