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22看上一套租房中介- ,当时我看到是“房管房”,特意问了一下何为“房管房”,中介解释为代理:1.与中介签约,不直接与房主签,2.长租每年签续签,续签时再收一次佣金,3.续签时租金可减半。
因以前吃过亏,就特别留意,以上三点均是我主动问出来的,中介并未向我主动说明。
3.23中午中介给我电话,说房子有人抢,要我马上交定金,否则就组不到了。我当时有重要会议,房子也确实想租,就急忙让我爱人去交定金,结果我爱人在中介的劝说下交了俩份钱,一份名目为“拥金”,一份为“押金”(均有收据)。下午开完会,我细一想不对, 我租多年,每年交佣金不划算。
我要求中介在合同上背书,写明第二年佣金减半,中介说这个不能承诺,我就退了这套房,要求中介继续给我找。4.10我邻居帮我介绍了一套房子,我挺满意。4.11我去中介要求退佣金款,中介以我违约为由不退,可我并未和中介签任何约,房子也未帮我租到合适的。
请问,我这种情况要求中介退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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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合同呢?我要仔细看一下。
追问:我当时交了钱后,发现不合适,就没再合同上签字。事实的结果就是:除交费收据外,没任何纸面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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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