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险事故
本人于4月9日上午驾车被后面车追尾。事故具体事宜:本人在等红绿灯时,后面车因个人驾驶愿意导致撞上我车右尾。当时有保险公司现场勘察员开出所“机动车保险索赔书申请书”,对方为全责。因事故小我方没叫交警来处理。勘察员把申请书给我后,我就离开。
4月9日下午我把车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帮我定损及修车。修车完毕对方告知已取消保险,要私了此次事故。私了时对方认定我方车尾倒车雷到是以前就没在,(现场勘察员对对方说可能是以前就掉了)。对方以此为由不愿支付此赔款。
修理费为:600元,我已支付。
修理厂已帮我定损金额为:570元
我依据定损价格要求对方赔偿570元对方不愿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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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由于没有当场保留证据,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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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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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协商你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
追问:如果先报交警,交警会受理此案件吗?需要那些流程?如果走法律程序我先如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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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