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与父亲06年协议离婚,我跟母亲,母亲与07年去世。父亲再婚,房屋4间3间归母亲和我所有。一间归父亲,我诉至法院1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2要求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归我所有,一审裁定驳回理由是农村宅基地归属之争不属于法院受理,二审维持原判,可是始终没有提我继承的事情,也没有说继承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需要另行起诉,请问我的继承权是被剥夺了吗、我该怎么办如果我重新要求继承的话法院会不会不受理
-
你可以提出继承的
追问:如果我在提出继承法院会受理吗?会不会说一事不二审。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屋3间归母亲和我所有,我和母亲的份额各占多少
-
另行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