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5年租房协议作为营业,由于市场竞争压力大,第3年实在无力承受巨额房租、不想再续租,房主不同意、、硬要我把后3年租完!!!前两年我没有欠一分房租、、、起初合同是房主写好后我看过签了字。前几天才发现当初这份合同是房主找了律师写的,把所有风险都规避了、合约里还有两条是我最吃力的条约【租凭期间若一方违约按第一年的房租5倍补偿、押金6000元、】现在是房主要讹我、第一押金不退、第二还要我再支付一万四千元后、、才和我把这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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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友好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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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你属于违约行为,你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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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带上合同到律所,我们给你具体审查合同以后,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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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