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话推销员不知道从哪里弄我朋友的电话,给我朋友打电话介绍他们的手机做活动,还赠送价值多少的手表一块,总共价值499元,我刚好手机坏了,我朋友 听了他们的介绍,说是货到付款,就订了。在签收时,EMS 那边不让先验货,要先签收 交钱。才能打开包装看里的实物。我朋友就签字交了钱,拿回来拆开一看,不认识是什么牌子的手机,开机以后反应很慢,而且像素极低/无论是外观还是内在的,我们对这个手机一点都不满意。要求退货,EMS这边不给我退。跟商家打电话协商,总是模棱两可。说是正在处理,什么退款单正在邮寄中,还得一个星期。从收货起现在已经第四天了。我不知道那个7天无理由退换指的是什么?4月4号下午4点多当天收到货我们就打商家电话了,一直没打通,到4月6号早上才打通。我着急啊。万一过了这个七天时间,商家以超出时间为理由不给我退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