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行为不好,半年前左右在婚姻状态下通过交友网站与其他女子交往并发生过性行为,后来被老婆知道想离婚,我请求原谅并写下保证书,大意是承认有过婚内过错,对不起女方,如果以后再犯,愿意净身出户,内容包括房子、车、现金财产等。为了让她有安全感,她要求把我婚前的房子也加上了她的名字。
半年过去了,我没有重犯坏毛病,但老婆说她想起来以前的事感觉恶心,一定要求离婚,并且要求我净身出户,并且她有一个律师朋友,会帮她出面,请问我现在怎么办?以前的保证书会成为多大的不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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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是针对以后再犯的后果的约定,如果她没有你再犯的证据,该保证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离婚,你们只需进行正常的财产分割,她不能要求、你也不可能净身出户。另外,你已经将婚前的房产加上了她的名字,也就视为对她一半的赠与。当然,具体还得看看保证书的内容,以及是否有其他有利的证据,看能不能从中找到突破口。她有律师朋友,我也希望能够成为你的律师朋友。如有需要可以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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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很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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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写的保证书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对方起诉离婚,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我们是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团队,可以为您制定专业离婚方案,欢迎电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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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保证书有一定作用,但我觉得不足以让您净身出户,因为净身出户的条件是再犯而不是针对以前的情况。不过您最好拿着材料找律师看看,才能最终确定。您不必太担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如有不明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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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