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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我家的竹笋,我妈拿着扁担出来阻止,我妈没有打小偷,只是骂人,小偷儿子赶来打了我妈身上两拳把我妈推倒在地,我妈五十九岁了,全身疼痛不舒服,去派出所报案后到了医院检查,检查费花了一千五百元,医药费花了三百元,派出所叫双方出来调解,双方争吵得很激烈,派出所就把双方都用手扣了起来,还要我妈签了一份文件,我妈是文盲,他们没有读给我妈听。请问律师,双方争吵派出所有权把双方用手扣起来吗?派出所用手扣扣住我妈让我妈签一份不知道的文件,派出所是否犯法?如果错在对方,我妈能得到多少钱陪尝,谢谢

刑事案件
2015-04-07 09:40:2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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