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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与对方车辆发生两车相撞事故 现在责任书下来了 说是我的全责(事故原因是我行驶在道路右边道 我右道中间站了个行人 我按喇叭行人并没有让开 所以我转方向行驶到左车道 这时候我看见对向车道来车 我及时打方向并带刹车转到右车道 在这时候车不受控制 左右摇摆 与对向车道的车相撞在一起 相撞的瞬间 感觉对方车子一直是处于行驶状态 并没有刹车停下 事故后我及时打120电话及交警部门的电话 把伤者送进医院进行救治 本人垫付一万多的医疗费 还去保险公司跑来的一万救治金交给对方 救治下来看对方是右膝盖粉碎性骨折) 所以请问下 交警部门下的责任书是我的全责 我不能接 受 还有就是事故责任书下来了 应该把驾驶证 行车证还我的 交警部门的警察找借口 车不给我 行驶证 驾驶证 一样都不给我 合法吗

交通事故
2015-04-04 23:32: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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