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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4年11月11号出的交通事故,当晚就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检查:左股骨,左小腿大小骨和双脚都是开放性骨折。于15年元月13日出院,问一下伤残鉴定能坐吗?还有那个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都是怎么算的?谢谢!!!

交通事故
2015-04-05 13:15: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你的鉴定结果,由律师计算。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建议等待的伤残鉴定结果出来,起诉后会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一被告,车主和司机是第二、第三被告
  • 可以做,其他费用要根据具体情况算。
  • 您好,一般出院三个月就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了。至于误工费、护理费等要根据你的工资,护理情况等确定,建议到律师事务所让律师给你算出你的具体赔偿费用。
  • 你好,可以,赔偿需要结合你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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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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