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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对服刑人员的出行有什么规定

刑事案件
2019-07-01 14:19: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经过监督机关同意才可以。
  • 报告
  •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刑法》规定,执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禁止适用缓刑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累犯;  2、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4、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   判过缓刑的人,刑期满了,可以做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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