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判给女方,男方每月给生活费,偶尔去看一下小孩,但女方父母不愿意让男方接小孩一起玩,只同意去女方看,这种不利于父子之间的感情培养,从这个角度可否申请变更小孩子抚养权,小孩目前快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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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变更抚养权主要有三种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你探望子女是你法定的权利,最好的是能够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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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对方驳夺你探视权起诉,也可以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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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了,到法院去起诉变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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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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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你可直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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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变更,但可以单独就探视权问题起诉,形成一个合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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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