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和汽车撞到,我是汽车主责,我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电瓶车次责,电瓶车现在有伤残证明,要求我付鉴定费1900营养费1800精神损失费3000-5000,保险公司不承担,这些合理吗?是不是上法院比较好?上法院这些会让保险公司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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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鉴定费你和电瓶车主按责任比例承担,一般保险公司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交强险优先赔偿。营养费也属于交强险医药费项下包含的费用。如医药费已经超过一万元,则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不负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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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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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强险内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超过部分商业险赔偿,还有不足,就是你承担了。如协商不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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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起诉解决。保险公司需要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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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事宜可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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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