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儿子五年级,年前中午在学校和一女同学互相抱着玩,我儿子没抱住她结果两人一起摔倒在地上,造成女同学小腿骨折,经过保守治疗现已能上学,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是我主动出的花了5千多,期间还多次去探望。孩子在学校有意外险,报销的钱我也和她家长说了给孩子的营养费,可是对方家长不干,让我赔偿3万,我觉得小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事情我作为肇事方家长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她就是在讹人,她说要起诉我,我想咨询的事情就是,法院判的话我能承担多少责任,大约能再赔偿多少钱?还有我需不需要找个律师。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