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问一下,我家孩子7岁了,由于家离学校有一个段距离,孩子在学校住宿,睡觉前孩子们都在一起,不知什么原因我家孩子(不排除孩子打闹),把别的孩子的脸给挠了,挠要之后宿舍老师给做了简单的处理,时候三天才通知双方家长,现在过去半年了,孩子脸上的疤并没有小,家长领孩子去正规医院检查,按照现在的价格做修复手术需要10000,而且现在做不了要等到成年以后,我想问一下我家孩子有没有责任,有的话是什么责任需要赔多少,学校应付什么责任

婚姻家庭
2015-04-02 15:53: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过错责任的意思是有过错则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学校承担监护责任
  • 学校和家长都要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