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8个月,因武汉分公司经营不善,要撤销。劳动合同是与东莞总部签的三年劳动合同,正好3月31日到期。现在武汉分公司要解散了,总部不再与我续签合同,并只赔偿3个月的工资,请问是否合理?
-
你好,劳动纠纷要看用人单位有哪些违法行为,如未足额支付工资、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未缴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等,都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等,可要求赔偿的项目比较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根据你的陈述具体分析可主张哪些权益。
如需律师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
如果了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那公司那边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你怀孕期间的工资是要照发的。
-
合理
-
合理且合法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