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有三个产权人,我是其中之一,我跟中介和卖方已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另外两位产权人均没有亲自签署,都由我代签,中介让我签署了代签告知书(其中明确了如果有风险由我自行承担,解除合同需要赔偿房屋价值的20%违约金),后来了解到另外两位产权人不同意把房子卖掉,我已经收了定金和首付,想知道违约的话,我是否真的需要承担这个违约责任,支付房屋金额20%的违约金,另外,中介的操作是否是违规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真的可以就签个代签告知书就可以操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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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承担违约责任的,20%的违约金明显过高,如果进入诉讼的话,你可以要求适当调减。中介操作不是很专业,该程序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你可以要求中介和你一起承担违约责任。房屋过户时没有公证委托书的话,一定要产权人本人亲自到场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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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只凭一份代签告知书应当是无效的,还需要具有相应的身份证明、委托协议来证明代签的合法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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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仅代签告知书程序上不合法。
追问:那另外两位产权人是否可以告中介公司违规操作,让其承担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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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没有获得授权是不可以处分别人的产权份额;其次,中介明知产权人不是你一人还给你代签告知书是不对的,再次,买方也有则人,没有见到授权委托书就急于签订买卖合同。所以你有责任,但他们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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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两人不同意,他们也没有签字,则买卖合同不成立的。你已经收的定金,要双倍赔偿。其他钱退给他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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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共有财产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合同无效。你可以按这个法律规定,按无效合同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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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你属于违约,你应当持有其他产权人的委托书或有其他产权人明确同意才能进行出售,中介的告知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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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签字就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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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