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男方离婚,后来同意和男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男方要求女方先去撤诉才会签字,女方不愿意,说签字后双方带上离婚证去法院撤诉,请问这样可以吗?要是女方签字后不去撤诉,是否照样开庭?这女子以结婚为幌子骗了男方将近十二万,然后以性格不合想离婚,男方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不久抓到女方与其原配老公在其租屋内生活,因为抓到这一点女方就退了十万给男方,余额还没退,现在问题就是女方想叫男方签字,而男方一定要女方先去撤诉才会签字,就这样疆在这里了,请问男方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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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离婚手续,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再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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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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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