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010年的时候出了一场车祸,当时33岁,车祸造成了我的左腿骨折,右腿股骨头骨折,左胳膊骨折,当时伤残鉴定是十级,现在股骨头发生了坏死,当时对方就拿了一千块钱医药费,之后就不见了踪影,本来是对方的责任,但对方交警队有关系把责任分成各一半,打官司的时候对方借故不出庭,法院判对方一输,但对方是个无赖,法院多次送达判决书都见不到人,最后法院就以报纸的形式公开判决书,至今都见不到人,法院也说没办法,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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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和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以争取最大限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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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法院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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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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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然后要求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
追问:对方现在都不知道人在哪里,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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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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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问: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法院让我提供那人的财产线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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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