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说已经给我退停,但社会保障局又说没有,现在进不了第二家公司,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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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你可要求公司办理停保手续,公司拒绝办理的,可向社保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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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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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已经办理,那让它拿出依据,否则就是很可能没有,你可去诉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尽到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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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