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父亲在煤矿工作,他在早上起来去矿上的餐厅吃饭,在吃完饭要去单位点名时,突然出现脑血栓,目前(已经8天)左半身不能自理,在医院治疗。可是矿领导不闻不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劳动纠纷
2015-03-27 21:56: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属工伤,可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追问:请问这需要找那些部门?
  • 可申请工伤。
  • 这种情况多数属非工伤。
    追问:您好!可以帮忙解释一下吗?
    解答: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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