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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住的房子是我全额支付买的,平时日常开支大部分是他支付(大概每个月3000左右的生活费),个人的衣服、护肤品…都是我自己支付的,因为经常吵闹,所以准备离婚,女儿11个月,一直是我跟我妈在带,离婚他跟我要这三年的生活费16万,我要给吗?他给我写过一张协议,内容提到只要我提出离婚,夫妻名下的所以财产还有女儿的抚养权都归我,他愿意净身出户,有签字按手印,这张纸起法律作用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15-03-27 22:46:2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方要求您支付16万的生活费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夫妻双方本来就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同时,你们签订的协议也是有效的,能产生法律效果。所以,如果您确定要离婚,可以去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按协议执行。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如有不明可以来电咨询!
  • 能起到作用,但是不会全起作用,最终会依法判决。
  • 具体要看协议内容,是不是财产分割协议。
  • 三年的生活费他无权要求你支付,房子如果属于婚前购买属于你个人财产。小孩抚养权,因为现在小孩11个月且长期随同你母亲生活,现在离婚抚养权基本可以确认是归你的。
  • 你好,女士,关于共同生活费问题,你不需要支付,关于夫妻之间所做的约定,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其效力,需要了解您的详细的情况,我们是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团队,可以为您制定专业离婚方案,欢迎电询委托。
  • 协议相关的财产约定有效,可以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安装协议内容执行
  • 你好,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未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 请将想咨询的问题描述的具体些,便于律师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帮助,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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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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