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摩托车在没有中线的右道直行,在一转弯处,一辆小轿车从我对面开来,行使在我的车道上,速度很快,为了避开对面小车,我就向左避让,沒想到小车又回到自己的车道避让。刹车痕从我的车道到他的车道拖得很长。导致5米4的公路我的车在3米1的位置跟他的小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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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对方应该主要责任以上
追问:但是撞车的位置我超过了40公分,交警说小车开始在我的道上没撞车,而是小车回到自己的道才跟我相撞,交警说要以撞车的位置而定责任的。但我认为如果不是小车行使在我的道上我也不会向左避让,就更不可能出现我避让过界相撞,请问如果到法院上诉的话我会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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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交警的事故认定,具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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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故责任划分是交警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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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帮你分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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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