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1月份协议离婚的,当时两周岁的孩子归我抚养,离婚后我就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迁回了娘家,可是刚离婚一个星期,男方反悔了,把孩子抢了回去,说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要孩子的户口,然后在我家大闹,还动手打我,砸玻璃,公安局都有出警记录,我想接孩子见孩子,男方不同意,还说除非让我把户口给他,我不同意,我妈生病就一直照顾我妈了,他闹过几次,我带着妈在外面看病,所以男方起诉到了法院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想接回我的孩子,可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所以想咨询律师:我有当时他亲笔签的离婚协议书,还有他来我家闹的出警记录,他文化程度不高可以说不认识几个字,我高中毕业,他家庭状况也没有我好,还没有工作,这样的情况可以顺利接回我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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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会考虑最子女成长有利来决定孩子与哪一方生活。根据你说的情况,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中还是比较有有利的,请注意相关证据的搜集与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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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举证证明你的条件更有利于小孩成长。
追问:可以给我一个具体的建议吗?或者需要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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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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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律师面谈详情,以便可以更好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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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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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