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校医,昨天我们下午放学在学校开会,我女儿在学校摔伤了。 缝合四针。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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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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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放学后你女儿在学校摔伤的,应当由你承担责任。学校没有义务了。
追问:我女儿刚满三周岁,我也是本学期刚去学校上班。我们在同一所学校上班,上学。开学三周了,如果学校没买保险,怎么办?买了保险,多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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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在学校内摔伤,学校有责任。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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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