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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电动车(后座带有一人)在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与辆由东向西左拐弯的机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部分损坏,两人受伤,乘我后座的人脚面缝了十三针,交警已经处理,对方全责。但对方只说,只有医疗费帮我报。请问我是否向对方索要医疗费,修车费,误工费,,,,,,

交通事故
2015-03-26 09:07:3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主张医疗费用,住院伙补,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相关实际发生的损失,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追问:祝律师你好:如果对方不给怎么办?
    解答:到法院依法起诉
  • 可以的,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索赔。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所以损失。
  • 你的损失,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等费用,均可以向对方和保险公司主张
  • 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追问:徐律师你好:请问如果对方不给怎么办?
  • 可以依法维权。
  • 您好!对方应负侵权责任,您有权主张各项赔偿。
  • 都可以、但你要提交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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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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